01
土壤污染防治
全国人大代表、金正大集团董事长万连步: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受人多地少的国情制约,我国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造成质量状况堪忧。部分地区耕地污染较重,南方部分地区耕地重金属污染,西北等地农膜残留较多。因此,土壤污染治理势在必行。
因此,要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财政支持力度,保障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调查评价、技术示范等工作的资金需求。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农企对接,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耕地质量建设、土壤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调动优势企业参与耕地质量建设的积极性,构建起以市场为主导的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运行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健民:
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做好未被污染的土壤预防工作。否则,在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治理难度更大,需要的时间更长,付出的代价也更大。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等特点,多数情况下看不见、摸不着,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代价甚至比水、空气污染治理更大。对于健康土壤的防护,最重要的是掐掉污染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摸清底数,要有大数据。数据的缺失将导致决策和管理缺乏依据、防治缺乏针对性,很难在短时期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
目前,一些地方对土壤的保护重视程度仍有待提升,一些可能影响土壤健康的现象并没有引起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关举措。比如,长期以来高速公路两旁的土壤受汽油车、柴油车排放等影响,土壤中的多环芳烃很有可能超标。
建议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实行最严格的油品标准和农产品投放物标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树立“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理念,如按比例拿出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用于土壤修复与保护。
农工党中央:
开展土壤污染彻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大数据库。具体来说,就是通过收集已有的污染源普查资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水灌溉区等资料,开展全国农用地、污染地块、废渣场地及土壤污染源初步调查与评估。
同时,在国家和各省级有关土壤标准和规范下,利用强大的海量空间数据存储管理技术和GIS技术,将获取的调查结果进行规范化处理,将土壤污染因子、污染程度、污染面积、污染范围等内容统一入库,形成土壤污染大数据。在获取大数据的基础上,叠加基础底图、行政区划图等专题数据,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
民盟中央:
鉴于城市土壤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应建立和完善城市土壤环境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大力倡导清洁生产,减少或切断重金属污染源。制定城市土壤的环境监测方案,建立监测的保障机制。严控已污染土壤,减轻对人体的危害。此外,有关部门还应加强土壤与环境质量的宣传与科普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土壤污染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02
水污染防治
民革中央:
环渤海水域的治理和保护不仅关系着环渤海地区的生命线,也关系着京津冀乃至华北、东北甚至更大区域的发展与稳定。
作为中国唯一的半封闭内海,渤海海水交换和自净能力差,海洋生态系统脆弱,加之工业开发、陆源污染、渔业透支等因素,环渤海地区水域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已经凸显。渤海海域目前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近岸海域污染有加重趋势,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建议设立渤海综合管理委员会、完善渤海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设立长效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控制海洋开发规模、完善海域排污标准。
民盟中央:
白洋淀作为雄安新区的“内湖”,其作用与影响显而易见。然而,白洋淀湖区长期以来缺乏自然水源稳定补给、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状况变化较大、自然生态环境脆弱。如果没有严密监管,淀区水域面积会持续缩减;如果不改变淀区内现有的生产生活方式、沿用过去的治理模式,白洋淀水质全部为重度污染的现状不会好转。建议提高规划设计的合理性,既要考虑到保护规划空间布局的完整性,又要明确提出淀中村与堤上村的解决方案;注重建设开发的保护性,既要防止建设工程对水体水质的影响,又要解决建设开发对景区资源环境的影响;加强对规划和建设的监督,包括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建设网格化监管平台。
致公党中央: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占全球产量的1/3左右。然而,我国的水环境治理与监管工作目前还主要聚焦在COD(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常规化学指标及有限的有机物上,导致了即使所有废水全部“达标”排放,仍可能有大量农药、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具有“三致”作用的毒害有机污染物进入水环境。目前我国的水环境毒害有机污染现状是:毒害有机污染物“家底”信息不清;毒害有机污染源广量大,安全风险防控压力空前;水环境有机污染情况不容乐观,复合污染特征明显;毒性监测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机制尚未形成。因此,建议从产业布局上有效降低重点跨流域河湖水体的毒害有机污染风险,健全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毒害有机污染大数据平台,开展基于生物效应的复合有机污染监测与评估试点。
03
大气污染防治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
当前,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仍然处于高位,实现空气质量达标需要削减排放50%以上,减排任务尤为艰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进入攻坚期,传统煤烟型污染与PM2.5、臭氧污染等新老环境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末端治理减排空间越来越小,环境压力居高不下,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更加迫切。正在制定的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主攻方向就是瞄准解决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结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
我国经济现在已经到了必须通过治理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使经济发展更具可持续性的阶段。目前,有一部分产能是过剩产能、低效产能,是会产生一定污染的产能。这种产能必须去除,才能给节约的、清洁的、可持续性的新投资腾出空间。
04
城市环境安全
致公党中央:
走内涵式、集约型、立体化的发展道路是我国城市的必然选择。地下空间是城市战略性新型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扩大城市空间容量、改善城市生态、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成绩显著,开发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但同时也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建议开展地下空间信息普查,摸清地下空间资源家底;完善地下空间产权制度,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统筹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合理开发地下空间资源;健全地下空间监管体制,规范地下空间开发行为;构建地下公共安全体系,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三学社中央:
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特别是地下轨道交通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民建及市政工程基坑工程均以罕见的规模和速度展开。这些工程具有“量大、面广、超深”特点,在目前的工程施工中,为确保地下工程及基坑安全,一般采取工程降水和抽排措施,通过开采抽取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地下水,使基坑周边地下水水位降低,以确保地下工程的安全施工。基坑及地下工程降水具有开采周期长、不间断连续开采、水量随工程规模和地域水文地质特征变化明显、开采时间与建筑项目建设阶段时间重合度高等特点。国家大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把“渗、滞、蓄、净、用、排”作为建设海绵城市的六字方针。因此,加大对城市基坑及地下工程降水的有效利用,既符合海绵城市建设的宗旨,又能避免资源的巨大浪费。为此,建议建立城市各类工程施工降水的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水资源税改革,把基坑地下水降排水纳入水资源税征收范围,促进基坑降水量处在合理的抽采范围;因地制宜,出台相应政策,引导和鼓励基坑降水工程地下水的回收再利用;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把城市地下水管理与海绵城市建设有机结合。
台盟中央:
城市内湖湿地在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改善城市环境、调蓄城市内涝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对土地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在围湖造地、人口增长、城市扩张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城市内湖的数量不断减少,内湖湿地的面积持续萎缩,严重制约了城市生态建设、发展。因此,建议加强规划控制,完善湿地保护机制,建设生态缓冲带,重建水生植被,加强生态系统评估和监测,加强湿地科学研究和扩大国际合作。